为加强含兴奋剂药品零售企业的监督管理,切实规范含兴奋剂药品经营秩序。近日,昌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了含兴奋剂药品专项检查。
一是企业自查。
各药品零售企业对照《2021年兴奋剂目录》,深入排查企业经营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风险和隐患。
二是监督检查。
重点检查药品零售企业是否销售除胰岛素以外蛋白同化制剂和肽类激素;对列入兴奋剂目录管理的药品单方制剂是否严格凭处方销售;对含兴奋剂的药品复方制剂是否按药品分类管理规定执行;是否通过网络违法发布和销售含兴奋剂药品;是否按规定对含兴奋剂药品包装标识和说明书标注“运动员慎用”字样。
三是业务指导。
制作《含兴奋剂药品监管工作指导》,普及兴奋剂基础知识,列举药店常见含兴奋剂药品品种,强调市药监局文件要求等,指导各市场监管所有效进行检查。
四是强化宣传。
为全区425家药品零售企业发放含兴奋剂药品宣传画,提示药店严格按照药品分类管理的规定,凭处方销售含兴奋剂药品,做好药学服务。
截至目前,共检查药品零售企业1164家次,抽查含兴奋剂药品品种1680个,发现未加注“运动员慎用”标识品种2个,责令改正3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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